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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指出,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每季度将本平台发现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处置措施书面报告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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